工程招投标必须公开的信息竟包括这么多项!适用于全国!

2017-10-21 12:40:43 202 次阅读
  近日,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、住建厅等5各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》。今后,从评标、开标到中标、合同订立,共有82项信息需在规定时限内公开。

 

近日,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、住建厅等5各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》。今后,从评标、开标到中标、合同订立,共有82项信息需在规定时限内公开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该《目录》公开的范围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(含邀请招标项目)的规定,因此全国其他省份也适用。具体如下:

  1、招标事项核准信息

  (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)

  招标项目名称;

  项目代码;

  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;

  资金来源;

  项目规模和内容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2、违法行为记录公告

  (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)

  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(或姓名);

  违法行为;

  处理依、处理决定、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;

  公告期限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3、资格预审公告

  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)

  招标项目名称、内容、范围、规模、资金来源;

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,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;

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、方式;

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、方式;

 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

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,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网址和方法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4、资格预审文件

  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)

  资格预审须知;

  资格要求;

  申请有效期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;

 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;

  澄清或修改的主要内容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5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

  (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发布)

  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;

  完成项目一览表及类似的项目业绩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6、资格预审报告

  (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发布)

 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;

  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;

  资格预审记录;

  符合要求的资格申请一览表;

  否决资格申请的情况说明;

  评审标准、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;

  经评审比较一览表;

  澄清、说明、补正事项纪要。

  7、招标公告

  (自信息形成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,自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)

  招标项目名称、内容、范围、规模、资金来源;

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,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;

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、方式;

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、投标截止时间;

 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

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,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网址和方法;

  其他有关与招标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8、招标文件

  (自信息形成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,自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)

  招标项目名称;

  主要工程、设备、材料、服务的名称、数量,主要技术规格;

  交货、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;

  评标依据和标准、定标原则,主要评标方法、程序、确定非标的主 要因素;5.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要求;

  投标价格、评标价格计算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;

  图纸目录、工程量清单、格式附录等;

  主要合同条款;

  其他有关与招标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9、投标文件

  (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公布)

 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;

  资格证明文件;

  完成项目一览表及类似的项目业绩;

  拟投人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;

  投标有效期、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;

  质量承诺;

  其他有关与投标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10、评标报告

  (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发布)

 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;

  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;

  开标记录;

  符合要求的资格申请一览表;

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;

  评审标准、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;

 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;

 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;

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签订合同需要处理的事宜;

  澄清、说明、补正事项纪要。

  11、中标候选人公示

  (自评标结果确认之日起3日内发布,公示期不少于3日)

  中标候选人、排序、名称,投标报价,质量,工期(交货期)以及 评标情况;

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 称和编号;

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;

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;

  招标文件确认公示的其他内容。

  12、中标结果

  (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发布)

  中标人名称;

  中标价格及中标金额单位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13、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

  (自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发布)

  招标人及中标人名称及社会信用代码、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 称;

  合同金额及合同单位;

  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期限;

  质量要求;

  合同其他主要内容;

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。

  此外,要求各地市招标监督部门,及时对外公布招标投标信息发布 的监督电话、电子邮箱等,按照规定受理和核查处理相投诉举报, 强化对招标投标信息发布的日常监管。